(一)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》;
(二)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;在居民身份证领取、换领、补领期间,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;
(三)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,只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;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七十周岁的大陆居民,可以由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,并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四)提交国务院台办“赴台批件”原件,或经省级人民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;
(五)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,提交工作证明、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(六)由组团单位代办的,代办人需提交单位介绍信;
(七)持国务院台办“赴台批件”申请前往台湾,无须提交工作单位意见。